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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大法官人事案再遭否决,宪政危机升级

中华民国立法院7月25日表决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,赖清德提名的7人再次全部被否。其中,蔡秋明、苏素娥、萧文生、郑纯惠、林丽莹5人获得民进党全体支持,国民、民众党全体反对;陈慈阳、詹镇荣则仅获得民进党团51人中的26人支持。 国民党团表示,虽然不少委员钦佩詹镇荣、萧文生的优异学术成就,但其在受质询“被问及有关国家政策是否违宪时,论述比较回避,需要不同角度追问才慢慢说出想法”,认为缺乏“对抗执政者的勇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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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大法官人事案再遭否决,宪政危机升级

中华民国立法院7月25日表决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,赖清德提名的7人再次全部被否。其中,蔡秋明、苏素娥、萧文生、郑纯惠、林丽莹5人获得民进党全体支持,国民、民众党全体反对;陈慈阳、詹镇荣则仅获得民进党团51人中的26人支持。 国民党团表示,虽然不少委员钦佩詹镇荣、萧文生的优异学术成就,但其在受质询“被问及有关国家政策是否违宪时,论述比较回避,需要不同角度追问才慢慢说出想法”,认为缺乏“对抗执政者的勇气”。民众党附和此说。 民进党团表示,陈慈阳、詹镇荣的部分宪政观点背离民进党主张,因此总召柯建铭等部分委员自主投票反对。…台湾,司法院5名大法官12月19日发表《114年宪判字第1号》判决,宣告去年底立法院对《宪法诉讼法》的修正违宪,包括“总统应于2个月内补充提名大法官缺额”“评议门槛10人,违宪判决门槛9人”“回避超过7人,则须全体出席,判决门槛3/4”等条文。理由包括违反权力分立原则、立法程序瑕疵。参与评议的5名大法官是谢铭洋、吕太郎、蔡彩贞、陈忠五、尤伯祥。其中尤谢陈三人撰写意见书称:根据宪法表述,大法官并不需「依法」行使职权;大法官必须自行挣脱桎梏,否则若行政院迳自拒绝执行法律,演进成行政权与立法权竞相违宪的局面,宪政民主将两败俱伤俱亡。蔡彩贞则撰写部分不同意见书,反对“三读时一致通过而没有表决”等部分违宪理由。蔡宗珍、杨惠钦、朱富美3名大法官拒绝参与评议。他们曾于10月8日发表声明,今日又发表法律意见书,指出本案的评议庭不是合法组成,判决不生效力。拒绝评议的意见书称:如出现急迫案件,现有“缺员7人”的状况可类推适用宪诉法关于“回避超过7人”的门槛规定,即8人评议6人判决。这一见解未在8名大法官中取得多数支持。蔡彩贞大法官虽亦认同这一见解,但认为门槛问题仅是合议审判的程序决定,故尊重多数表决意见(直接适用修正前的原法条)并继续参与评议。杨蔡朱3人则认为“法庭组成是否合法”应由大法官自主判断,不是多数决事项,遂退出评议。(中华民国司法院,中央社,蔡彩贞不同意见书,三位大法官不同意判决意见书)


来源: Telegram tnews36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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